未來無限大?數位音樂能否拯救唱片市場?
唱片市場銷售量逐年下滑早已不是新聞,數位音樂問世也非最新消息,但近幾年,不少音樂產業行銷部門的主管不約而同思考一件事:如何把數位音樂做大,使其成為產業未來的新方向;而今看來,數位音樂的供需量也真的走到了「數大便是美」的機會點,等待良好的商業模式啟動更龐大的商機。
《紐約時報》刊載,立足倫敦、放眼全球的國際唱片協會指出,去年 12 月份全球數位音樂的銷量僅上升 6%,然而去年一整年,音樂產業整體銷售量卻下滑 8 或 9%,延續著十年以來的衰退。
過去兩年來,數位音樂每年的銷售收入大約是成長率的一半,若此態勢持續,今年的獲利至少可達 50 億美元,差不多就是音樂產業整體銷量的三分之一,然而,也不能高興太早,因為這 50 億美元當中,有些是要去補平過去光碟市場長期且大幅衰退的獲利差。
「音樂產業的數位時代就在眼前,但我們得到的進展卻如同龜步。」Forrester 研究中心分析師 Mulligan 指出,「我們處在產業中最緊張萬分的階段,而擺在眼前的事實是,現階段數位音樂的商業模式尚未成功。」
不過,部分音樂行銷人可不是這麼想的。他們認為,數位音樂的未來仍有希望,只要想出辦法來對付盜版音樂下載的問題。
音樂行銷人提出,有些國家祭出有效措施來打擊盜版拷貝與非法下載,許多辦法已逐漸看到成效。政府除了要嚴格揮動打擊盜版的權杖之外,也要不時給音樂產業一些甜頭,以便補助、催生創新的數位音樂服務。
國際音樂協會的執行長 Frances Moore 補充道,「大環境持續考驗著音樂產業,但我們仍有樂觀的理由去相信未來。」
Moore 先生舉例,近來,南韓與法國都引入強硬的反盜版法令,並對慣犯嚴格施威──切斷其網路,使其無法下載數位音樂。大環境提出這樣強硬的措施,的確規勸不少非法下載的盜版犯,或使其正視知識產權的存在,讓人們開始追尋合法下載音樂的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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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韓,音樂產業長期以來受盜版侵害、營收衰減。但在 2009 年,反盜版新法正式上路後,數位音樂銷量漸有起色,2010 年上半年度還上升了 14%;因為反盜版新法的約束,去年秋季,南韓首位受到「暫停使用禁令」的網路帳號成了新法上路以來的活標靶,此案例也間接勸服其他消費者要尋正途下載音樂。
國際環球音樂集團(Universal Music Group International)的營運長 Max Hole 就興奮的表示,他們的公司身為全球前四大唱片公司,過去因為盜版猖獗而暫緩南韓市場的發展,而今,南韓針對音樂版權的新法令上路後,鼓舞環球音樂集團想再度回流南韓市場,佈局新的投資事業。
另外,法國則是採用「三振條款(Three-Strikes Policy 或稱 Graduated Response System)」,以切斷網路線的方式嚇阻盜版者。在歐美,與其寄出成千上百的電子警告郵件,還不如落實「切斷網路」的措施。
再來看看美國的狀況。美國致力在打擊、消弱如 LimeWire 這種提供檔案分享服務的公司上不遺餘力,美國議會也修改法令與加重罰鍰,更鼓舞法務人員適當執法,也讓唱片產業受到鼓舞。
歐洲也在打擊盜版上不遺餘力。歐洲唱片業對抗共享影音服務的 Pirate Bay 和 Mininova 公司多年,也在近期拿下勝仗。
綜合各地觀點,反盜版的觀念已逐漸搏搖直上,再加上最新的雲端科技導入唱片業,讓不少音樂公司重新檢視數位音樂的可能性,並期望以雲端技術輔助數位音樂,讓音樂人能隨需、客製化的創作,並從手機到電視皆可播放。雲端技術可以克服數位音樂大量產出,卻不需耗費倉庫儲存成本的窘境。
正如索尼娛樂事業數位部門總監 Thomas Hesse 所言:「電視音樂是個商機,我們已多年未開創客廳娛樂事業,這是個重新檢視可能的機會。」
目前,像是 Spotify、Rdio 和 Deezer 這一類專門經營線上訂閱服務的公司,提供免費、廣告商贊助的音樂服務,線上已有 1000 萬人註冊。許多音樂人期望這類的服務商愈多愈好,才能夠減緩音樂產業對單一供應商如 Apple iTunes 的依賴,可以將音樂賣給不同平台、在不同的網站播放下載,提升知名度。
另外有些服務則因為成為 iTunes 的同業競爭對手,讓人們有選擇的機會而受人讚揚。像是英國付費廣播電視公司 Sky 近來就取消電視訂閱服務。
綜合上述得到一個心得,網路和無線業者將會是未來音樂市場的救世主,因為他們掌握資訊供應服務的關鍵技術,只要不當的共享影音網站能受到制裁,正規的網路業者就能協助唱片業者重回市場,回補營收的獲利差。
雖說如此,網路業者也是生意人,也必須兼顧自身的利益。
Eircom,愛爾蘭的一家網路音樂服務商,針對「三振條款」就研擬出自己的版本。Eircom 擬定的三振條款類似法國的措施,會向盜版用戶發出禁令,但部分又與法國不同,Eircom 提出,只要用戶轉往 Eircom 網站使用新款音樂服務,他們就不會實際切斷網路線。
當然,唱片產業也阻止無限下載、無限複製的 MP3 音樂大量繁衍,雖說 MP3 的形式方便,但因為不受複製版本的限制,又可以隨意在網路社群上張貼音樂檔與朋友分享,直接扼殺付費音樂的銷量。
整體來說,上述這些強硬的新舉措要成功,多要仰賴唱片公司、版權商、音樂人經紀公司等共同合作,以寬廣的心胸擁抱數位音樂,並真實傾聽消費者,特別是青壯年這一個族群的需求,才能提供切入市場的音樂產品。
對於版權商來說,唯有音樂產業不倒,商人才會尊重智慧產權,反之,則會採輕率彈性的態度,這樣會危害唱片業的壯大。舉個例,歐洲串流音樂商 Spotify 雖想在美國打根基,但至今尚未與美國任何一家唱片業者簽約談條件;而 YouTube 因為計畫在歐洲也能播放線上音樂,不時就要與業者簽署影音合約。
總言之,數位音樂是否能成為唱片業的救星,就要看接下來這個「數位時代」的發展如何走下去,如何產生有效又富有創意的模式。
不過,畢竟唱片業這一行年來的成長漸趨平緩,過去各大音樂公司輩出的年代已遠,現在不外乎就是全球前四大公司──環球、索尼、華納、EMI之間彼此較競、併購、整合的故事。
然而,未來難料。正如 Forrester 研究中心分析師 Mulligan 補充,若未來,大家談論並看好的商業模式突然不靈通,從成功變為失敗,也唯有到那時刻人們才會知道「數位音樂」這個標題是否要轉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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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 Comment on “未來無限大?數位音樂能否拯救唱片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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