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片銷售遞減是誰惹的禍?(上)
這十年來,盜版業者如過街老鼠,唱片公司喊打(不能說人人,因為很多人愛得要命),但歸咎其原因,唱片業者絕對異口同聲指責P2P平台業者與非法音樂網站的盜版行為,但真的完全是盜版所為嗎?唱片業者是否就消費習慣的改變做過分析研究?一昧將銷售遞減歸罪於盜版業者或下載的USER是無濟於事的,市場的供需本來就有一套自然衍生法則,如何順應潮流,才是唱片業者在夾縫中求生存的基本之道。
首先我們先探討盜版的進化史:
1.盜版一期,一開始的盜版主要集中在夜市,由黑道掌控整個銷售管道,後來由於警方取締,漸漸化整為零滲透到校園,大學時,幾乎可以常看到有不明人士拿著一張盜版目錄表,請學生自己填寫完畢後利用劃撥匯款,隨後寄出CD。接著盜版開始滲透到整個家庭,幾乎信箱中常可以看到盜版的目錄,上面寫著只要撥打上面電話訂購,就可以享受送貨到府的便利性服務。
2.盜版二期,開始出現販售補帖的網站,當時網路頻寬主要還是以56K撥接為主,所以各種補帖網站林立,網友只要上網訂購,就可以利用宅急便貨到付款取得CD。
3.盜版三期,P2P軟體的出現除了重重打擊合法唱片市場外,也嚴重打擊盜版CD市場,販售盜版的攤位瞬間在夜市消失(但偶爾還是會出現),同期,大陸經濟起飛,網路發展迅速,各種非法音樂網站明目張膽成立,雖然台灣相關單位大刀闊斧取締台灣非法音樂性網站,但為時已晚,大陸已經變成非法下載的大本營,無任何法條可列管。
這三期的盜版變化,我相信唱片公司如數家珍,但是否針對消費行為巨變做出謹慎的研究呢?我相信是沒有的。
網路的普及是目前盜版最大的元凶這是不容置疑的,除了Internet,其實Intranet才是非法軟體與非法MP3的溫床,幾乎各大學實驗室的FTP都有大量非法檔案提供下載,學生普遍喊窮的情況下,又剛好可以輕易獲得大量非法分享的檔案,任誰都不會放過這類共享資源。
但網路是時代產物,絕對無法遏止分享行為發生,建立法治規範是目前普遍認為可行的方式,但除了網路普及,針對消費者對盜版產生的大量需求,我也提出我個人的看法。
1.CD PLAYER低價化,十五年前,當時的CD音響平均價格都在2萬上下,一般父母對於CD音響的需求度不高,而錄音帶150元左右的價格是消費者願意且可接受的level。但在十年前,大陸經濟改革開放,大量電子工廠外移大陸,CD音響從兩萬元一直跌落到一千元上下,消費者開始有購買CD的需求,但300元的價格普遍性都認為偏高,造就CD盜版的盛行。
2.價值觀的改變,過去購買CD或卡帶都被認為並非民生必需品,但隨著時代改變,青少年普遍認為音樂是民生必需品,才會造就成大MP3事件的發生,一堆學生為被判定證實犯罪的學生請命,實在是法律教育上的一大失敗。
3.休閒活動的改變,過去絕大多數學生的休閒活動,都是以打保齡球為主,但很快的就被KTV給取代,因為KTV除了可以同樂外,也是交誼的潤滑劑,所以一下子風迷整個台灣,學生幾乎都將零用錢花在唱KTV上面。當可支配的零用錢被KTV剝削了一大塊,願意掏錢買CD的人相對變少,這也是造就盜版一期盛行的主要因素,因為學生會希望所買到的專輯是當季最熱門的單曲總和,到KTV消費時就不至於成為只是分母的窘境。
5.少子化的社會,也是影響很大的因素之一,過去願意掏錢買CD或卡帶的年齡層,大多集中在國中、高中,但隨著人口老化,只生一胎或頂客族不斷增加,當消費母體變小,音樂產值相對會有所影響。
6.唱片公司不重視長尾理論。以台灣目前狀況來說,百分之90的唱片銷售都是集中在最新發行的CD,但對於長一輩或是特定族群的需求卻視若無睹,唱片公司覺得沒有需求,但其實只是不願意投資罷了,因為新的歌手比較好炒作話題,賣舊的東西或是小眾產品似乎不合乎經濟效益,但對於此舉我不敢苟同。
其實盜版除了影響唱片公司營收外,對於電台也是一大傷害。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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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 Comment on “唱片銷售遞減是誰惹的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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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卡帶一片只有200,
現在cd賣到500,
便宜的也要350,
其實對我來說原因沒有那麼多!
原因只有一個….太貴!
空白cd一片的成本不過10元(不到),
商人害怕打亂行情,
堅持要賺取暴利,
那就去死吧!
經濟學上說,當價格提高,需求量就會下降,
替帶性高的商品,
提高價格不但利潤不會上升,反而會下降!
因為需求量的降低會吃掉價格上升的利潤!
cd是一種替帶性頗高的商品,
(因為消費者大不了可以不聽,或者偷用盜版)
既然廠商不肯嘗試薄利多銷…消費者自然另謀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