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擬徵卡拉OK版權費掀軒然大波 【星島環球網 2006/11/26】

  從好萊塢到美國國會,呼籲中國重視音樂、電影和軟體侵權問題的呼聲此起彼伏。作為回應,中國政府現在選定了一個目標:卡拉OK,不過,政府的計劃卻在國內引發了廣泛爭議。

  中國政府今年初決定監督卡拉OK版權使用費徵收工作。不過,行政管轄衝突已經帶來了一系列問題(這在中國已司空見慣),這些問題已使這場保護知識產權的行動大有演變成一場持久戰的架勢,即便這當中有政府的介入也會如此。(或者也可以說,正是政府的介入將加劇這種局面)。

  卡拉OK已成為中國人喜聞樂見的一種娛樂方式,它也給經營者帶來了巨大商機。有人估計,中國卡拉OK廳總數大概有10萬家。而在他們獲得的數億美元的收入中,流入歌曲和錄影原創人手中的卻寥寥無幾。

  相反,在世界其他地區,無論是卡拉OK廳還是迪斯可舞廳,甚至是播放音樂的購物中心,它們都會將很大一部分收入支付給特許機構或者擁有播放權並負責分配特許權的組織--例如美國作曲家、作家與出版商協會(American Society of Composers, Authors and Publishers)等。

  如果中國能夠徵收版權使用費,音樂行業每年就將從卡拉OK場所中獲得3.75億美元收入。這個數字甚至高於銷售CD的收入,因為在中國盜版CD隨處可見。

  音樂行業曾向卡拉OK經營方發出數百封警告信,要求他們支付報酬,2004年,他們打贏了幾場官司,為中國卡拉OK版權訴訟開創了先例。不過,單靠民事訴訟獲取版權費畢竟是杯水車薪。為此,中國政府宣佈了開始徵收版權使用費的計劃--在這當中能為政府帶來一定收入。

  7月,中國文化部表示將建設“全國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系統”,徵收版權費的行動由此拉開帷幕。文化部將通過電腦將卡拉OK場所連接到一個特定的數據庫,以便篩除包涵性內容的“不健康”曲目。

  文化部還將提供一個特許權系統,基於歌曲播放次數徵收版權使用費,不過該部未透露每只曲目的版權費收取標準,以及將有多少費用被返還給音樂行業。文化部表示數據庫可以免費使用,但未透露該部是否會針對徵收的版權費收取服務費。

  就在文化部宣佈將建立卡拉OK管理系統的兩天后,另一家政府機構國家版權局(National Copyright Administration of China)也宣佈將建立自己的卡拉OK版權使用費標準。國家版權局稱,它已授權兩個代表音樂行業的半官方機構負責向卡拉OK場所收取版權費,最多每個房間每天收取1.50美元。這些機構將獲取其中一部分收入作為費用,將其餘收入轉交給音樂和錄影所有者。不過國家版權局尚未確定具體的收入分配比例。

  北京理工大學(Beiji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教授胡星斗表示,“政府此舉意在獲取利潤,”有時這也是激發公務員工作熱情的唯一途徑。但國家版權局稱,兩家被授權機構代收版權使用費不是為了盈利。

  四個月以來,文化部和國家版權局一直處於一位業內人士所稱的“戰爭狀態”。不過,音樂公司普遍作壁上觀,生怕站錯了隊對將來不利。

  國際唱片業協會(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the Phonographic Industry)亞洲區總監May-Seey Leong表示,我們正在敦促中國政府推進收取版權費的工作。

  在國外,政府如此大規模介入版權費收取工作實屬罕見。在美國,版權費收取主要由ASCAP和Broadcast Music Inc.等擁有播放權的機構每年向俱樂部收取,一傢俱樂部的版權費會超過幾千美元,但具體費用通常會根據座位數、卡拉OK機數量以及舞池的大小收取。

  百代音樂(亞洲區)(EMI Music Publishing Asia)董事Susanna Ng表示,“不管政府採納何種系統,只要他們能夠代表我們的利益,我們都將全力支援。”在西方很流行的卡拉OK曲目Over the Rainbow和中國歌星王菲的《給自己的情書》的版權都由百代所有。

  國家版權局對版權費的收取辦法引發了部分卡拉OK經營方的擔憂。本週早些時候,代表廣州卡拉OK廳的廣州文化娛樂業協會發佈公開聲明稱,“一刀切式”的收費標準沒有考慮經營單位的實際情況,會造成卡拉OK廳即使在沒有一個顧客時也會被收費的荒唐局面。該協會稱,如果有關部門強行收費,他們可能訴諸法律。

  國家版權局的一位發言人表示,兩家被授權代表音樂版權所有人徵收使用費的機構是僅有的兩家徵收此項費用的合法機構,因此與其他機構不存在利益衝突。文化部未回復記者的採訪電話。

  國際唱片業協會的Leong表示,他已經向版權辦公室和文化部索取正式聲明,不過沒有人能給他一個明確的答 。

  部分卡拉OK廳擔心,官僚機構的爭鬥可能對他們的業務不利。大型卡拉OK廳已經提高了服務收費標準,引發了消費者的強烈不滿。

  最近,文化部將長沙市定為卡拉OK版權費收費試點城市,長沙金色年華文化娛樂公司(Golden Age Karaoke Cl)成為全國首家安裝文化部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系統的企業。不過該公司總經理韓文勝表示,安裝新系統未必意味著兩家政府機構的“戰爭”結束。他說,“這場戰爭與我們毫無關係,我們也無法干預,但我們顯然不會支付雙份費用。”

  就在兩家政府機構爭得不可開交、而卡拉OK經營單位以及音樂界人士紛紛拭目以待的同時,第三家機構悄然介入。民政部(Civil Affairs Ministry)目前正在考慮是否允許國家版權局下屬的一家機構收取版權費。

  哈佛法學院貝克曼互聯 與社會研究中心(Berkman Center for Internet and Society)研究員埃裏克•皮雅士(Eric Priest)表示,對於那些呼籲中國政府加大力度整頓版權市場的人而言,他們或許應該記住這樣一個教訓:提出任何要求時都要三思後行。否則,你的要求可能會給政府扮演超出你預想的角色打開大門。(作者:Geoffrey A. Fowler / Juying Qin )

來源:華爾街日報 星島環球網 www.singtaone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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